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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而务实的招商引资措施
为充分发挥国际国内民间资本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市委、市政府把招商引资工作纳入了党委和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定期不定期地研究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参加重大招商活动,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招商引资的六个到位举措。
认识到位。牢固树立招商引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扩大开放,借助“外力”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加速器,是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和光荣职责,形成党委重视、政府实施、企业为主、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政策到位。发挥政策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导向作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关于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十条禁令》,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增强了政策的透明度及规范性、适用性。
职责到位。市、区、县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健全了招商引资工作机构,明确各区县、园区“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招商部门为第一责任单位,市政府与各区县、园区及市级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区县、“园区”与辖区内乡镇及相关部门签责任书。
保障到位。在招商工作中,市、区、县及园区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有效地保证了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服务到位。市、区、县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建立收费“明白卡”,定期不定期了解企业困难,对重大问题采取现场办公,个案研究的办法予以解决。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签订的重大项目明确专人予以重点跟踪,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问题,保证项目实施到位。
奖惩到位。市、区、县、园区在招商工作中都有激励机制,每年末根据年初的目标责任书对责任单位逐一进行逗硬考核和奖惩,对成绩突出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业绩差的不仅不退“风险金”,还要扣发目标奖。
遂宁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主要体会是:招商引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重要途径。工作中应当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项目为基础,机制为动力,服务(办法、措施)为保障。在全面建设小康、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遂宁将以招商引资为“龙头”,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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