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 政协遂宁市委员会 遂宁市纪委
  切换到繁體中文
返回首页遂宁概况政务公开公共资讯服务市民服务企业服务投资服务旅游服务三农热点专题市民对话应急管理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告 »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城区涪江和渠河囤船管理的通告
 
政府文件
政务公告
部门动态
领导活动
热点专题
政务信息
政府规划
人事任免
政府采购
录公务员
公开目录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城区涪江和渠河囤船管理的通告


(来源:遂府通〔2005〕2号    日期:2006-01-04 10:13:05)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市城区涪江和渠河囤船管理的

     

 

遂府通〔20052 

 

为了加强市城区涪江、渠河囤船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饮用水源和生活环境,造福子孙后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市城区涪江、渠河囤船管理实际,现作如下通告:

一、市城区涪江、渠河囤船船主及经营者必须持合法有效证件依法经营,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服从管理,确保安全。

二、积极防范和及时消除囤船存在的安全隐患(包括防火及水上安全),设施应达到规定要求。

三、囤船船主及经营者必须依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违章经营。在囤船上不得从事赌博、色情等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四、囤船船主及经营者对囤船产生的各种垃圾、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必须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不得向江河内或岸边抛撒、倾倒。

五、囤船不得违规停靠,影响防洪。

六、不得擅自新增、扩建、改建和转让囤船。

七、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三次以上者依法取缔。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推荐给朋友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遂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遂宁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蜀ICP备05028878号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德胜西路40号 2223131;传真:(86)0825-2251290 Email:tangzhih@scsn.gov.cn   
遂宁三方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和技术支持
Copyright 2005© 四川省遂宁市政府门户网站,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