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 遂宁市人民政府 政协遂宁市委员会 遂宁市纪委
  切换到繁體中文
返回首页遂宁概况政务公开公共资讯服务市民服务企业服务投资服务旅游服务三农热点专题市民对话应急管理

 首页 » 服务市民 » 婚姻 » 相关问题解答 » 什么是无效婚姻?在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
 
办事指南
相关法律法规
在线查询
相关机构
相关问题解答
在线服务
 

什么是无效婚姻?在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6-06-29 11:45:23)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不到法定婚龄。

  推荐给朋友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 最新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 我要发表评论
笔名:
Email:
内容:

主办:遂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遂宁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蜀ICP备05028878号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德胜西路40号 2223131;传真:(86)0825-2251290 Email:tangzhih@scsn.gov.cn   
遂宁三方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和技术支持
Copyright 2005© 四川省遂宁市政府门户网站,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