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政策
|
|
|
|
|
(来源:遂宁热线
日期:2006-07-03 18:29:15) |
|
一、外来企业自行决定企业的发展计划、生产经营、财务收支、机构设置及员工聘任。外来企业的管理人员,市内企业引进的人才及家属子女,均无偿入户市内。外籍工作人员及子女在教育、就业、医疗保险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外商的私有财产及生产安全受法律保护,其税后的合法收入可兑换、汇出境外。二、严格执行“外资企业明白卡”收费制度和对外开放政策执行责任制。对外资企业的外方管理人员及中方工作人员在居留、签证、办理出入境证件等方面提供便利;对外来投资企业进行检查,应征得当地政府的同意,并出具检查通知书,执法人员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亮证收费,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三、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和协调会议制度。四、企业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投资于国家鼓励和允许产业类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按程序报批,初步设计、开工报告不再审批。五、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行消费信贷;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企业及时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扩大以基础设施项目收费权或收益权为质押发放贷款的范围,对外资企业有效益、还款有保证的单个出口订单发放项目封闭贷款、打包贷款或质押贷款;对涉外劳务输出人员,凭出国任务书批件及 时提供履约保证和差旅贷款。
|
|
|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