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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农资生产企业实行等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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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06-12-19 09:2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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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获悉,为了切实净化我市农资市场,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今年以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创新工作机制,对全市的农资企业实行亮牌动态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了解,自实施农资企业动态监管以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先后对全市100余个乡镇的农资市场进行了执法检查。今年5月,该局对遂宁市蓝天磷肥厂责令停止生产,6月对3家生产不合格产品企业和2家产品水分超标企业进行了处理。对大英县福泰化工有限公司、射洪县金禾园磷化工厂、蓬溪火车站磷肥厂生产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过磷酸钙3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据统计,今年以来查办案件15起,查处不合格化肥555吨。 相关链接: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今年对全市农资企业用绿(A)、黄(B)、红(C)、黑(D)旗帜来表示或记录企业遵纪守法、违规、违法情况。即在一年内该企业通过省、市、县三级质监部门检查,产品合格的企业用绿旗帜来表示,这类企业为A类;产品不合格的插黄旗为B类,即亮黄牌,表示该企业产品第一次不合格由质监部门责令整改,帮助教育不处罚;三个月后复查仍不合格的插红旗为C类,即亮红灯,质监部门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第三次检查不合格的插黑旗为D类,此类企业除按法律、法规顶格处理外,质监部门还将暂扣生产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吊销生产许可证或注销营业执照,同时按省委、省政府“两办”要求一律列入生产企业“黑名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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