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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民应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7-08-02 17:27:57)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从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国情出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公民道德建设基本道德规范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就是说,全体公民必须发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每个公民自觉按照“五爱”的道德要求去做,就会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一)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它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在社会主义社会,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发扬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党员公民更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要求是: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目的;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判断人生是非的标准和原则:热爱人民,服务人民,关心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要在全体人民中提倡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精神,提倡尊重人、关心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扶贫帮困,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在我们国家,人人都要为他人服务,人人都是服务的对象,人只有服务岗位的不同,而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在互相服务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建立起团结互助、平等友善、共同前进的新型人际关系,才能形成良好的风气。

(二)集体主义

 

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集体利  益与个人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集体主义的基本要求是,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应当服从集体利益。一个公民只有具备了集体主义精神,才能具有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使社会集体安定和谐;才能坚持崇高的民族气节,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坚持集体主义就是要反对个人主义,小集团主义和本位主义,反对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要同一切有损集体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三)爱祖国

 

爱祖国,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热爱自已祖国的一种深厚感情,即爱国主义。它表现为对祖国前途命运的关注和为祖国独立、富强而英勇奋斗的精神。爱国,是建设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精神力量。

(四)爱人民

 

爱人民,要求我们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对人民高度负责,爱护人民,同危害人民利益的坏人坏事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爱劳动,在现阶段,劳动既是我们谋生的手段,又是我们作为社会成员的一项光荣职责,我们要尽自已的力量参加社会劳动并在劳动中发挥主动性、创造性;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为经  济发展、社会进步建功立业。

(五)爱科学

 

爱科学,包括掌握科学的热烈愿望和追求科学真理的献身精神,要刻苦钻研,掌握各门学科知识,自觉运用科学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勇于发展科学,支持真理,敢于和善于同一切愚昧、谬误作斗争,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六)爱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是人类迄今为止最进步的新制度,它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形态。它将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逐步建立起经济上高度发达、政治上高度民主、精神上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社会制度,爱祖国和爱社会主义是一致的,二者不可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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