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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有力
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 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把文明城市(区)、文明县城创建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党政机关廉洁高效
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清正廉洁,务实高效,依法行政;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发展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坚持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为民办实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群众普遍满意;坚持勤政为民,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树立党政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 经济持续发展
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经济综合指标连续两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质量和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效果显著。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扶贫帮困措施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到位,再就业工作成效突出。
(四) 诚信体系健全
各行业各系统坚持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普遍推广优质服务,认真组织各具特色的系列活动,切实纠正不正之风,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大力加强诚信教育,健全诚信体系,广泛开展“共铸诚信”等活动。“窗口”行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群众满意度高。
(五)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积极实施科教兴市(县)战略和人才强市(县)战略,科教文卫体事业投入按规定逐年增加。义务教育达到国家规定水平,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各项教育成效显著。科普工作依法扎实开展。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建立了疫病防治和应急机制。传染病发病率、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低于同类市(县),人均寿命和居民健康水平高于同类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考核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精神文化产品生产成绩显著,文化市场管理有序,繁荣健康。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得力。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设施配套。积极推广普通话,社会用语、用字规范文明。社会公益事业得到积极有效扶持。社会福利设施完备。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六)社会秩序良好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社会稳定,群众有安全感。有效遏制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得到有效遏制。城市管理法规、制度健全,政府部门和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市场管理、服务规范。普法教育效果良好。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城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对突发性事件处理得当。无重大恶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七)城市环境优美
城市规划体系完备,必要的城市基础设施齐全,运行稳定,服务网点设置合理。城市环境清洁有序,绿化美化成效显著,主要道路交通顺畅,无障碍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城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城市环境保护措施落实,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效果显著,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节水工作达标。城市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八)创建活动扎实有效
精神文明建设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队伍稳定,经费落实。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实。创建文明城市(区)、文明县城活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认同和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五好)家庭、文明市民、文明景区及文明共建等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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