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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
(三)研究、指导、协调综合配套改革和重大专项改革试点。
(四)编制全市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考核。
(五)按权限上报、审批、核准和备案全市基本建设项目。
(六)编制全市年度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计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并进行检查、协调、考核。
(七)承办、转报、审批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
(八)指导和监督国内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
(九)负责重要商品储备计划及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十)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