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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市城区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之规定,现将二OO七年第三季度市城区生活饮用水质量抽样监测结果公告如下:
共抽检水样42件,其中抽检市明星自来水公司水源水(渠河水)3件,一水厂(南垭寺)出厂水3件,二水厂(吴家湾)出厂水3件,
末梢水(①南津路街道办事处取样点②市红十字医院取样点③市委党校取样点④船山区法院取样点⑤市政府食堂取样点⑥市无线电管理处取样
点⑦市工商局取样点⑧市机电校取样点)共计24件。抽检遂宁市兰林自来水公司出厂水3件、末梢水(美宁公司内)3件。抽检川中公共事
务管理中心二井沟水处理站出厂水1件,末梢水2件。监测感官指标(色度、浑浊度等)、理化指标(总硬度等)、毒理学指标(砷、铅等)
、细菌学指标(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等)共计34项。所测水样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年版之规定。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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