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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倪军就今冬征兵工作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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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07-10-30 08:2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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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今年我市征集任务及征集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答:根据部队补兵任务需要,今冬征兵任务数比去年略有增加。征集时间从11月1日开始,12月31日前输送完毕。进藏、进疆新兵起运时间将适当提前。
问:适龄青年报名应征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适龄青年报名应征应具备一定的文化、年龄、体格和政治条件。
文化条件: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应当是2007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07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至21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至22周岁;女青年为2007年年满18至19周岁。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女青年和2007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条件:按照2004年公安部、总参谋部、政治部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包括:应征青年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凡是对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参加过非法组织或有其他非法活动的;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和有损国家形象、有碍军容、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或者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以及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父母或其他亲属判刑而本人不能正确对待的;有流氓、卖淫、嫖娼、吸毒、盗窃、抢劫、诈骗等行为的,都不能被征集入伍。
问:适龄青年报名应征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是什么?
一是进行兵役登记。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9月30日前,按照县(区)兵役机关的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兵役登记,接受身体目测、政治和文化初步审查,经过初审合格的公民,称为应征公民。应征公民在征兵期间必须根据当地兵役机关的要求自觉报名应征。
二是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体检项目主要有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血液、尿常规及心理检测、艾滋病检测和吸食毒品检测。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公民,由县(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政治审查,通过村委会(居委会)、乡镇(街道)、毕业学校、所在辖区派出所等各级联审,重点查清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本人现实表现等,最后由县(区)征兵办公室作出政审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是审批定兵。体检和政审结束后,由兵役机关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择优批准服兵役。初定的应征公民名单应通过公示,确无异议后方可批准服兵役。由县(区)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应征公民在接到入伍通知书后,应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装具等。
问:公民依法服兵役有哪些优抚待遇?
答:《兵役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革命残废军人,退出现役的军人,革命烈士家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优待”。
公民应征服役后,享有军婚受到保护、义务兵平信免费、军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等权利和优待。军人参战或因公致残,按规定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证,定期领取残废抚恤证,乘坐车船享有优先购票和减价优待,生活受到国家照顾和保障。家居农村的义务兵,家属由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平衡负担的办法,定期发给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家居城镇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等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量的优待金或者补助金。义务兵家属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的优先权。此外,政府和军队还积极开展拥军优属等活动,发动全社会采取多种形式为军属排忧解难。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志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选取士官。士官服现役分为六期,第一期、第二期各3年,第三期、第四期各4年,第五期8年,第六期9年以上。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过一定的选拔程序可进入下一期服役。
问:应征青年违反兵役法规将受到何种惩处?
答:《宪法》和《兵役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受教育程度,都有义务服兵役”。“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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