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
办公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中路2号市民中心3号花瓣4楼3421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5—2321590
职能职责
第一条 为规范遂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置遂宁市数据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有关事项的批复》(川编办发〔2025〕26号)以及中央和省、市对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推进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拟订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涉审中介服务监督管理,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四)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多部门(单位)联合办理,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负责市直部门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
(五)负责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系统建设管理,督促指导市直部门、县(市、区)、市直园区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六)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问效。
(七)负责统筹指导公共资源交易重大事项,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管,牵头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建立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机制,按照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职能转变。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强化技术应用与基层服务能力,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升级。 以综合监管为抓手,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全 流程数字化监管,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 快推进 重点领域改革攻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第六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有关政务服务职责分工。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市政府办公室主要承担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委编办牵头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化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并督导落实,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
(二)有关数字政府建设职责分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数据局牵头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负责政府信息化项目论证评估、技术审查、前置审核,以及共性基础平台建设、数据共享、政务云管理和电子政务、政务外网建设等工作 。
第七条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本规定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职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
单位领导
一、局班子成员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文林:主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谭恢军:负责局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黄佳:分工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内部审计、意识形态、定点帮扶、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以及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等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营商环境优化科、机关党委办,联系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方面工作。联系安居区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蔡君:分工负责机关综合管理、干部人事、绩效、财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以及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等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政务服务建设科、机关党委办。联系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联系射洪市、经开区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川:分工负责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涉审中介服务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等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营商环境优化科、监督管理科。联系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工作。联系船山区、河东新区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文林同志职务代理为谭恢军同志,谭恢军同志和黄佳同志、蔡君同志和谢川同志互为代理。
二、局代管单位县级领导干部分工
党组副书记、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谭恢军:负责局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王凌川:分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政务服务科、信息技术科涉及政务服务方面的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蓬溪县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副主任李伟:分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服务科、政府采购服务科、综合交易服务科和信息技术科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大英县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工作。
谭恢军同志和王凌川同志、王凌川同志和李伟同志互为职务代理。
三、其他市管干部协助分管工作
唐平涛同志协助王凌川同志开展工作。
内设机构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起草及文件审核把关等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生产、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信访稳定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务服务建设科。拟订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多部门 (单位)联合办理,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办理。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负责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
(三)营商环境优化科。牵头编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和改革创新。负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问效。负责优化企业服务和惠企政策落实。 负责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指导市直部门、县(市、区)、市直园区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四)监督管理科。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涉审中介服务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负责市直部门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拟订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机制,按照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相关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