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4-01-17 17: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 有 效 性: 有效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切实主动发挥政府网站基础平台作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局官方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691条(其中出台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遂宁建设等政策文件信息共计74条,相应政策解读3条;数字遂宁专题报道26条;县区政务服务信息71条),遂宁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203条。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激发政府信息公开主管职责和综合协调能力,切实满足群众合理需求。全年受理并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件,其中1条为我局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件,均及时按要求规范答复。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管理,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一是以局名义印发了一件规范文件,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材料。二是加强落实网站发布信息“三审”制度,网站发布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三是借助第三方监测平台,对预警的历史错敏信息和对安全监测预警的外链暗链、黑链和隐私信息泄露等问题,核实后及时整改,有效防患网络负面舆情发生。

    (四)平台建设。完善并优化政府网站功能,确保网站数据不丢失、不稳定等情况发生;完成2023年第三版与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系统对接、优化工作,对市本级和县(市、区)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按新的规则重新进行了推送;完成了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适老化及无障碍升级改造;优化了网站一键转发功能,提升工作效率,有效避免了信息漏转、重复转发等问题。对我局网站栏目进行了完善优化,加强了局内部数据资源库的阵地建设。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局网站和新媒体的监管,落实岗位责任,将网站和新媒体纳入每季度检查项目,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质量的监管,对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的日常检查巡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错敏信息,提升局网站和新媒体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整体队伍的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要求转发的新媒体信息较少,需要加大对要求转发信息的力度。2024年,我局将围绕数字遂宁建设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主动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二是开展队伍培训工作,提升队伍人员能力,并通过钉钉等方式实时提供技术支持;三是落实政务新媒体信息转发工作,增加热点、要闻等事项宣传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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