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3年省转地安排计划,组织承检机构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十四大类食品进行了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食品308个批次样品,检出9个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重金属元素(铅或隔)超标和农药残留超标,可能是环境污染、违规使用杀虫剂或采摘间隔期不够、工艺控制不严或生产水平低下、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详见附件。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