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赵世勇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周霖临 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遂宁开发区
党工委书记
杨 军 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目督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交运局、市城管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文明办、市档案局、市质监局、市科知局、市文广局、市应急办、遂宁日报社、遂宁发展公司、明星电力公司、遂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开发区管委会、市河东新区管委会、物流港管委会、船山区人民政府、安居区人民政府、射洪县人民政府、蓬溪县人民政府、大英县人民政府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我市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罗腾亮兼任。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联络人员,并将名单于2016年6月2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胡鹰;联系电话:2665021;邮箱:418425593@qq.com)。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