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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4-00544
  • 公文种类:批复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函〔2024〕256号
  • 成文日期: 2024-09-14
  • 发布日期: 2024-09-1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蓬溪县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18 15: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函〔2024256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蓬溪县2024年第1批次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蓬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蓬溪县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蓬府〔2024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呈报的农用地转用请示和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蓬溪县赤城镇屏风村5组、6组,文井镇高峰山村3组,新会镇川江村1组、2组,共计1.724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077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蓬溪县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

三、你县要严格履行转用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兑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保证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补偿安置未落实前,不得强行使用被转用土地。

四、你县应按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严格按照土地用途、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供地手续。

五、本批文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实施的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蓬溪县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4914日        


附件

 

蓬溪县2024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单位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村(社区)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蓬溪

赤城

屏风

5

0.0182

0.0182

0.0182






6

0.9000

0.9000

0.3826

0.5008



0.0166


文井

高峰山

3

0.3109

0.3109

0.2142

0.0533



0.0434


新会

川江

1

0.2022

0.2022

0.1698

0.0159



0.0165


2

0.2929

0.2929

0.2929






集体土地小计

1.7242

1.7242

1.0777

0.5700



0.0765


合计

1.7242

1.7242

1.0777

0.5700



0.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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