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5-00680
  • 公文种类:批复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函〔2025〕313号
  • 成文日期: 2025-12-11
  • 发布日期: 2025-12-1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青岗镇梅子垭等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2-11 16: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函〔2025313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撤销青岗镇梅子垭等7个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射洪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青岗镇梅子垭等3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的请示》(射府〔202591号)和《关于撤销复兴镇大龙山等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射府〔2025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青岗镇梅子垭、仁和镇加凼湾、洋溪镇罗家坝、复兴镇大龙山、太乙镇乌龟堡、武安镇何大扁、金家镇罗家堰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述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原供区饮用水正常供应,确保水量和水质等不受影响。

此复。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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