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函〔2025〕313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撤销青岗镇梅子垭等7个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射洪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青岗镇梅子垭等3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的请示》(射府〔2025〕91号)和《关于撤销复兴镇大龙山等4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射府〔2025〕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青岗镇梅子垭、仁和镇加凼湾、洋溪镇罗家坝、复兴镇大龙山、太乙镇乌龟堡、武安镇何大扁、金家镇罗家堰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述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原供区饮用水正常供应,确保水量和水质等不受影响。
此复。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