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的通知》(川审改办发〔2018〕6号)精神,结合遂宁实际,现将《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本)》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印发市委宣传部、市委保密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旅发委、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粮食局、市残联等36个市直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
二、上述各部门要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本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清单,不得擅自调整,并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将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在遂宁市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三、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后,市直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部门机构职能职责变化情况,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调整公布、持续优化完善本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
附件:1.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汇总表(2018年本)
2.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遂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