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进行,为确保我市普通高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充分认识到做好普通高考各项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我市今年普通高考安全、平稳、有序实施。2018年我市普通高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确保安全保密万无一失,防范打击危害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的行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措施,提高全社会对普通高考工作的满意度。
二、狠抓重点环节,务必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
(一)精心组织,责任到人,保障考试安全平稳
1.试题、试卷安全保密是第一要务。各县(区)政府要对当地的试题、试卷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加强安全风险排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试卷分发、运送、交接、保管,考试及回收各个环节措施严密、责任到位,实现无缝对接。教育、公安、保密等部门要在技术、管理和人员配置上给予充分保障,坚决防止失职渎职行为和失泄密事件发生。
2.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是工作底线。各县(区)政府要以保障考试安全为前提,科学设置考点,做好风险防控,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要切实做好考生交通运输安全和集中食宿点饮食卫生安全。健全完善普通高考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综合防控,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认真组织安全疏散演练,做好地震、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灾害和传染疾病等应急防范工作。坚持重大问题即时报告和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零报告制度,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
(二)规范管理,重点防控,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1.抓实抓细考务管理工作。各县(区)要严格选聘考试工作人员,认真组织考务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教育、招生部门及各考点学校要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各类设施设备管理,保障视频监控及外语听力播放指挥系统正常运行。
2.严厉打击考试违纪舞弊。教育、招生部门要会同宣传、公安、工商、国安、经信、网信等部门在考试前后各个时间段联合开展“打击制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和“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要坚决保持对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化舞弊行为,对疑似考试泄密、集体舞弊等有害信息要重点清除、依法查处,对考点及周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要严密监测、有力阻断。
(三)正面宣传,强化引导,营造考试良好氛围
1.广泛开展诚信教育。教育、宣传部门及各中学校要集中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和警示宣传教育,面向社会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引导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2.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考信息“十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大普通高考信息公开力度。要对网络媒介传播的涉考信息加强监督审查,对涉及普通高考的不当、不实言论要及时阻断清除。主动强化舆情防范应对,对突发事件要快发现、快研判、快处置,全力营造和谐稳定考试氛围。
三、齐抓共管,联合开展高考环境综合治理
2018年5月28日—6月8日为高考环境综合治理期,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噪声污染、安全秩序、交通秩序、市场秩序、饮食卫生等高考环境综合治理。
(一)噪声污染专项整治
高考环境综合治理期间,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城管、卫计、食药监、环保、住建、工商等部门对噪声扰民、扰校、扰考的建筑工地以及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网点、餐饮娱乐场所、机动车维修场所等进行执法检查和重点整治。市环保局投诉电话“12369”要24小时受理、查处考生及家长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城管、环保、住建部门负责监管市、县(区)城区内各建筑施工单位。各建筑施工单位每日12:00至15:00、22:00至次日08:00禁止施工,考点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在高考考试期间(2018年6月7日8:00—6月8日17:00)停止施工。
(二)安全秩序专项整治
各县(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要把高中毕业生学校和考点学校周边作为巡逻、监控的重点区域。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治安排查,切实维护高考秩序,严防各类治安事件发生;消防部门要加强考点学校、考生食宿点及周边火灾隐患的排查,限期整改;各级电力部门要做好供电线路维护,确保高考期间正常供电。
(三)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卫计、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加强考生集中食宿地及周边饮食点卫生情况的检查,做好餐饮、住宿环境的“消、杀、灭”等工作,取缔无照经营和卫生不达标的经营项目,严防集体食物中毒和饮食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四)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接送高考考生车辆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考生乘车安全。各级公安、交运等部门要加强送考学校和考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落实专人加强重点时段和路段的疏导,高考考试期间,考点学校周边路段要实行交通管制,设立警戒区,保证考点学校周围无人员和车辆聚集,防止考生发生交通事故;要加大禁鸣管理力度,考试期间,考点周边过往车辆禁止鸣笛。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区)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作用。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普通高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育招生工作的副县(区)长对本地区普通高考工作负总责,逐级建立责任制,层层签订普通高考目标责任书。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积极配合,为全市普通高考保驾护航。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普通高考工作的督查力度,积极预防、坚决制止、严厉惩处各种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围绕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今年“平安高考”目标圆满实现。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