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遂宁市社会救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遂民〔2014〕26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市民政局牵头的全市社会救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市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全市社会救助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为加强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全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拟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大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督导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法制办、遂宁调查队、市扶贫移民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信访局、人民银行遂宁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慈善总会、遂宁红十字会共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市民政局为牵头单位。民政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由社会救助科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市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召集人:李和平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刘辉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玉霞 市委编办副主任
李超林 市发改委机关党委书记
冯 俊 市教育局副局长
银 宏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谢耀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彦虎 市人社局调研员
敬茂军 市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王海泉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中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屹东 人行遂宁支行副行长
邓 兵 市审计局副局长
田 斌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陶如光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冬梅 市统计局副局长
蒋利荣 遂宁调查队副队长
温勉光 市法制办副主任
陆 军 市银监局纪委书记
王国辉 市信访局副局长
蒋 澜 市扶贫移民局副局长
秦 丹 市司法局副局长
罗琼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仕顺 市慈善总会秘书长
伍 英 市红十字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