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2026〕40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工作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26年4月29日,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地方性法规工作情况的报告》,5月26日向市政府出具书面审议意见。按照要求,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构建全覆盖学法用法体系
(一)强化学用结合意识。市、县两级政府坚持把地方性法规纳入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市政府分别在第67次常务会议和第80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2部省级法规,5个县(市、区)政府分别学习《遂宁市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条例》等法规共23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明办等法规牵头起草部门将《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过程监管和验收导则》等20余部重要法规配套文件纳入党组会、干部职工会进行常态化学习。同时,将法规掌握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内容,切实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构建全方位宣传矩阵。线上利用“法治遂宁”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通过发布短视频、“一图看懂”、漫画等形式推送法规及配套文件解读5次。线下依托立法联系点或其他公共场所,在“3·15”“12·4”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重要地方性法规及配套文件,2026年以来各级各部门累计开展宣传2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覆盖群众20余万人。将9部地方性法规编辑成90余道试题纳入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试卷。同时将9部地方性法规全文录入四川省学法用法平台“地方性法规规章”栏目,方便全市5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随时开展自主线上学习,实现地方性法规线上学习全覆盖。
二、构建全方位制度保障体系
(一)全面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配套文件。我市9部地方性法规共制定配套文件43件,截至目前,27件配套文件现行有效,16件配套文件已宣布失效。
(二)实行配套文件“清单化”管理。制定《遂宁市地方性法规配套文件任务情况台账》,全面清理我市地方性法规出台的配套文件,明确相关配套文件的修订时间,并将修订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内容。目前,根据工作需要,《遂宁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文件完成修订,《遂宁市涪江东山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责任分工方案》等2个配套文件拟在年内修订完成。对于法规授权规定应当出台的4个配套文件,计划2026年9月底前完成。
三、构建全过程执法监督体系
(一)联合检查减干扰。梳理联合检查事项115项,构建“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35个,全部录入“天府入企码”系统,实现牵头部门一键邀约、配合部门一体协同。2026年以来,开展“综合查一次”888次,较统筹前的1234次减少346次。制定3类通用清单,涵盖市场监管、消防、应急管理等6部门39项检查事项、17类经营主体,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授权委托,变“多部门分头查”为“一部门一次查”,大幅压减现场检查人数与时间。
(二)规范执法提效能。出台《遂宁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从检查事项动态管理、企业信用激励“白名单”制度、“局长跑流程”机制等七个维度构建常态化运行制度体系。2026年以来,全市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一是“三减”为企业卸下迎检重负。减频次,通过规范计划、分级分类、联合检查等,全市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43%。减时间,企业迎检耗时平均下降25%,检查计划审批全程网上流转。减材料,系统自动调取企业信息,检查结果实时上传共享,避免多头填报。二是“三知”为政企架起信任桥梁。知事项,扫码即可查看检查依据、事项、人员信息,权力阳光运行。知风险,企业可随时查询自身风险等级及对应检查频次,引导从“被动迎检”转向“主动合规”。知结果,检查后手机端即时查看结果、问题及整改要求,一键评价反馈意见,实现全流程闭环。
(三)注重实效强素质。坚持锻造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通过组织行政执法集中专题培训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及资格考试、举办行政执法人员技能“大比武”等方式,多维度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化执法队伍。目前全市执法人员注册率已达100%。
四、构建全链条法规实施体系
(一)市本级地方性法规充分适用。据统计,在行政执法领域,2025年以来我市地方性法规及配套文件累计在办案中适用25568次,《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适用频次最高,共计适用23616次。2025年10月正式施行的《遂宁市物业管理条例》,截至目前已适用300余次,适用效果良好。
(二)治理效能充分显现。市本级地方性法规及配套文件始终聚焦民生关切与城市治理难点,法规预期效果加速转化。例如:《遂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从2022年的30.6%提高到目前的40.9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作为西部地区第一部海绵城市专项地方条例,目前建设达标面积已达87.33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53.08%,持续领跑全省。
(三)坚持“打开门”立法与“闭环式”管理。充分发挥24个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将立法征求群众意见的过程与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有机结合,成为向基层群众宣传法律的重要平台。例如:在《遂宁市养老机构管理条例》起草过程中,收集各方意见建议9条;在《遂宁市物业管理条例》配套的《遂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办法》制定过程中,收集各方意见建议20余条。同时,要求法规起草部门在立法规划或立法编制阶段就着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同步研究配套文件内容,实现“法规一出台、配套就跟上”。与市人大常委会建立良性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立法原则、思路与市人大常委会保持一致。建立立法前调研评估、立法中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立法后评估的全链条立法评估模式。例如:对已颁布的《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协调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等开展立法后评估,发现6处与实际脱节的条款并提出修改建议,不断推进立法工作更加科学、出台的法规更加可行,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下一步,市政府将持续提升法规及配套文件宣传质效,推动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合力。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培训,不断强化地方性法规及配套文件在具体执法中的运用,切实推动各项制度从“纸面规定”变成“治理之效”,确保地方性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