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索 引 号:
008490032/2023-4438258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遂府办函〔2016〕112号
成文日期:
2016-07-04
发布日期:
2016-07-11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第三届中国国际物流发展大会暨第四届中国(四川)国际物流博览会组委会及其秘书处印章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7-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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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启用“第三届中国国际物流发展大会暨第四届中国(四川)国际物流博览会组委会”“第三届中国国际物流发展大会暨第四届中国(四川)国际物流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印章。第三届中国国际物流发展大会暨第四届中国(四川)国际物流博览会结束后,“组委会”和“组委会秘书处”印章自动失效。
启用印章印模
特此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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