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12-00043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办函(2012)290号
  • 成文日期: 2012-12-10
  • 发布日期: 2012-12-10
  • 当前信息已于2023-03-13废止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我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2)290号)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12-10 14: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办函(2012)2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现将《遂宁市加快发展工艺美术产业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加快发展工艺美术产业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扩大工艺美术产品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重点

  重点扶持、发展具有鲜明地方文化特色的观音系列、宋瓷系列以及其他拥有较大市场开发潜力的工艺美术产品。

  二、发展路径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围绕观音文化、宋瓷文化,加大工艺美术产业项目策划和招商力度,加快引进和培育有实力、有能力的工艺美术企业;加强工艺美术产品文化设计和创新,结合市场赋予产品及包装文化内涵,着力将观音系列、宋瓷系列产品发展成“代言”城市的工艺品,附加城市品牌和价值。

  三、扶持措施

  (一)打造规模化生产基地。按照“文商一体”的理念,加快规划建设文化中心、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支持工艺美术企业入驻。积极打造“观音坊”、“宋瓷坊”或“观音工坊”、“宋瓷工坊”,支持建立集设计、生产、展示、销售于一体的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河东新区管委会、市文广局

  (二)搭建多样化营销平台。(1)加快建设地方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对工艺美术类产品予以突出展示。(2)支持工艺美术企业入驻天上宫、灵泉寺、广德寺、中国死海等景区设点生产销售。(3)对重点工艺美术品列入地方产品推广促进目录,在政府采购中给予优先支持。(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旅游组织对工艺美术品进行全方位的展示和推荐。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旅游局

  (三)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1)从工业、文化产业、就业培训专项资金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重点工艺美术品的发展。(2)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工艺美术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3)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和担保机构为工艺美术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并减免担保费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文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

  (四)加强人才培养、技艺传承和创新。(1)大力引进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来遂成立工作室,按产业领军人才落实人才优惠政策。(2)鼓励支持本地工艺美术产品、技艺人员申报认定国家级、省级称号。(3)组织开展工艺美术企业家、技艺人员培训,加强与发达地区工业美术企业的交流,引导我市工艺美术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文广局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地方产品办公室负责工艺美术产业引导、服务、协调、信息交流等工作。

  (二)加大实施力度。市文广局、天遂文旅集团、遂宁报业集团负责、引进和培育有实力、有能力的工艺美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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