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3-4439455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办函〔2018〕117号
  • 成文日期: 2018-09-29
  • 发布日期: 2018-09-29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作息时间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办函〔2018〕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市城区机关作息时间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作息时间

上午08:30—12:00;13:30—17:00。

二、调整作息时间的单位范围

(一)驻遂宁主城区的市本级(含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学校)。

(二)船山区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学校)。

(三)国省驻遂单位参照执行,国省驻遂单位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四)安居区在建区时已执行“朝九晚五”作息制度,可继续执行;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三、执行时间

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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