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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检中心35千伏新桥站I号主变增容工程核准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5-06-13 12:3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发改〔2007〕193号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运检中心35千伏新桥站I号主变增容工程核准的批复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运检中心35千伏新桥站I号主变增容工程的请示》(川明电〔2025〕27号)收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的通知》(川府发〔2017〕43号)和《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规〔2025〕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运检中心35千伏新桥站I号主变增容工程申请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运检中心35千伏新桥站I号主变增容工程

二、项目业主: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遂宁市经开区

四、项目赋码: 2506-510900-04-01-485015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I号主变更换为SZ20-12500kVA/35kV三相油浸式有载调压自冷变压器;电容器组增容至1*3006kvar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12.52万元,资金来源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筹。

七、节能及环境保护:请按照节能方案落实节能技术措施;按照环保审查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确保“三同时”。严格施工安全过程管控,严格执行经审查或专家论证通过的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施工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八、建设性质:新建。

九、建设工期:3个月。

 十、项目负责人:陈  峰;电话:13808188688。

      联系人:徐  红;电话:13982518277。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请你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运检中心35千伏新桥站I号主变增容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

方式

招标估

算金额

(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其他方式



勘  察





212.52

设  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设  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等全部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未达到必须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单项采购,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

4.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执行。

5.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逐项提供备案材料。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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