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5〕47号)和《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遂编发〔2015〕4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启用遂宁市不动产登记局、遂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印章。 启用印章印模 特此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