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应对辖区滑坡、崩塌等突发地质灾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河东新区修订印发《遂宁市河东新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6年5月),废止遂东区办函〔2023〕43号文件,适用于河东新区全域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预防为主、综合施策,聚焦城区周边交通沿线、风化边坡坡脚聚居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构建 “预警防范‑应急处置‑后期恢复‑监督约束” 全链条工作机制。
二、组织指挥体系
设立遂宁市河东新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作为新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专项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自规分局,实行专班实质化运行。设置综合管理、宣传报道、调查抢险、交通治安、安置保障、灾后重建6个专项工作组,明确各单位牵头及配合职责。各街道、管理办设立本级地质灾害指挥机构,落实属地责任,负责辖区隐患防控和灾害先期处置。
三、主要应对举措
预案分为预警响应、应急响应两大处置模式。
预警响应:执行蓝、黄、橙、红四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警信息由市级部门联合发布。各级单位接到预警后分级落实值班值守、巡查监测、隐患排查,达到红色预警时刚性执行“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要求,必要时组织强制疏散转移,通过大喇叭、宣传车、入户通知等方式,覆盖学校、医院、景区、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
应急响应:地质灾害按灾情险情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大型、大型灾害由省级响应,中型灾害由市级响应,小型灾害由新区地灾防指处置。新区设置二级、一级应急响应。灾害发生后,事发地街道(管理办)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做好群众转移、险情管控、信息上报;各专项工作组迅速开展人员搜救、抢险救援、抢通基础设施、群众安置、医疗救护、排危除险、舆情管控等工作。达到中型及以上灾情险情,启动一级响应并移交上级指挥权。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按程序终止应急响应。
四、风险预防与基础保障
立足防患于未然,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常态化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落实隐患点 “两卡一表” 发放;通过避险搬迁、排危除险、工程治理消除灾害隐患;常态化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开展断电、断交通、断通信极端场景应急演练。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运用“两书一函”督促问题整改。
五、后期处置与奖惩
灾害处置结束后开展事件调查评估,复盘总结完善防控举措;统筹资金、规划推进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对防灾救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失职渎职,以及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灾险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