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办函〔2023〕42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
办理答复的函
冯旭、胥杰、张光明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市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建设的建议》(第1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的建议。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机遇,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5月,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5751辆,已建成以公共停车场、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加油站为主体的集中式新能源汽车公共领域充电站40座,充电桩1806个(其中,公用桩394个、专用桩105个、私人充电桩1307个)。
二、关于强化政策保障的建议。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四川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我市对符合要求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简化审批手续、电价优惠、用地等政策支持。一是加大用地支持力度。鼓励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改建或增设充电基础设施。鼓励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鼓励市、县政府加强社会资本合作,对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可采用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配置土地。与其他建设项目共用土地的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可采取配建方式建设。鼓励在集体用地、闲散地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二是规范规划建设审批流程。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和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在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楼)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单独占地的集中式充电基础设施应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是抢抓发展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基建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我市将加强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的专题汇报,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四是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我市大力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力度,提高充电桩运营商建设积极性。同时鼓励本地机构的国有企业参与充电桩建设。我们将认真吸纳提案建议,加大力度开展充电桩建设,鼓励国有企业建设营运充电桩设置,采取各种措施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关于充电模式合理超前的建议。为加快推进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遂宁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2019—2030)》,积极探索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构建基础设施服务平台,使电动汽车与基础配套设施网络化、便利化、智能化。紧扣电动汽车推广应用需求,适度超前、科学规划建设充换电设施,做到“配建为主、公用为辅、兼顾换电”,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场、绿地广场、高速服务区、旅游景区、加油站等公共充换电设施为辅助的各类充换电服务网络,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
四、关于合理规划建设点位的建议。2019年以来,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适度超前、科学布局、开放市场、共享服务”原则,市发展改革委先后组织编制并印发实施了《遂宁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2019—2030)》和《遂宁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相关规划中明确,要加快推进城乡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优先在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及交通枢纽、公园景区、加油站等场所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率先实现具备条件的交通枢纽、停车场公共充换电设施全覆盖。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感谢你们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8日
(联系人:赵艺;联系电话:0825-298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