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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警示案例

来源:四川应急 发布时间:2026-03-24 14: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 有 效 性: 有效
  • 01雨天路滑,货车失控“漂移”酿事故

    近日,徐某成驾驶鲁Q1***Z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达州市宣汉县210国道行驶至K1835+200处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滑甩尾,与对向徐某阁驾驶的闽C9***2号小型普通客车(车内搭载李某、徐某婕、徐某妍、徐某彤)发生碰撞,造成小型普通客车内四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徐某成在雨天路滑条件下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发生侧滑,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提示:雨雾天气路面湿滑,车辆易侧滑甩尾。驾车牢记 “降速、控距、亮尾” 三原则,谨慎操作,平安出行!

    02山路转弯下坡未减速,撞了

    近日,李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太子村养资路一处弯道下坡路段时,未提前减速,车辆失控驶入道路左侧,与对向朱某驾驶的川G号牌小型客车相撞,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李某某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时,对其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共处罚款1050元。

    提示:车辆行驶至转弯下坡路段时,视线易受限制,制动风险增加。驾驶人务必严格遵守右侧通行规则,提前减速慢行,规范操作车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03开车打盹,撞上电动车担全责

    近日,顾某驾驶川F***T0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德阳市蒙山街261号门口路段时,因犯困打盹,径直撞上前方同向由张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尾部,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顾某因疲劳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提示:驾车前要关注身体状态,若身体不适、精神不济,切勿驾车。平安出行,生命至上!

    04醉驾任性倒车,酿“追尾”事故

    近日,徐某某酒后驾驶川M号牌小型轿车,沿资阳市乐至县川鄂西路往陈毅广场转盘方向行驶,途中发现前方有障碍物挡住了半条车道,欲倒车绕行通过,就在其倒车过程中与后方蒲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经检测,徐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32mg/100mL,属于醉驾。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徐某某醉驾后倒车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徐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示:酒精会严重影响驾驶人的判断力、反应速度和操作能力,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驾驶人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倒车时应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保安全后再进行操作。

    05分心驾驶,车辆瞬间撞上护栏

    近日,岳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柏林郡路殷时,因分心驾驶操作不当,致车辆与道路中央隔离护栏发生碰撞,碰撞后护栏击中对向车道周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及何某驾驶的小型汽车,致电动自行车倒地,造成周某受伤、三车及护栏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岳某分心驾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提示:分心一秒,险象环生!驾车需全神贯注、规范操控,不做与行车无关的事,守住出行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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