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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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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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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平台建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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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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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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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牵头制定全市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规划和监测点位认证;负责空气质量监测与预警预报;负责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地表水(国控、省控、市控)段面水质监测;负责建成区区域噪声、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监测;负责国控网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负责电离辐射与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负责市控以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按网格化分工要求依法实施监管;负责对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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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整理市直有关部门工作中产生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等监测数据。主要负责建设软件模块,设置 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的功能体系。负责 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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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本系统监测网络和监测工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 2017年9月20日前 制定本部门监测网络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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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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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信息安全; 配合市环保局开展工业污染源监测 。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成后,研究制定“三高一低”末尾产能淘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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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 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建设。按照政务云和智慧城市建设要求,结合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资源整合需求,最终实现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集成 、 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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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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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市国土局开展地下水质量监测;配合市环保局对有关水体开展水质监测和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提供水资源状况、水土流失等调查结果;负责提供相关水文观测资料与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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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设计 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中水文观测、地下水监测、水资源、水土流失等水环境质量监测要素的统计与分析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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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本系统监测网络和监测工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 2017年9月20日前 制定本部门监测网络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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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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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农业局开展土壤质量监测;提供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破坏等调查结果;配合市环保局开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 ; 会同市 水务 局开展地下水质量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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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设计 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中土壤监测信息的统计和分析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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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工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 2017年9月20日前 制定本部门监测网络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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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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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展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野生动物等生态监测与调查监测,对破坏森林资源等活动进行监测与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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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设计 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中生态状况监测体系的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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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本系统监测网络和监测工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2017年9月20日前制定本部门监测网络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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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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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耕地质量监测;参与农业生态环境状况调查,配合市环保局开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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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设计 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中农村水污染、土壤污染及有关生态状况监测体系的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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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本系统监测网络和监测工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2017年9月20日前制定本部门监测网络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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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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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供水厂出水数据统计;负责城市黑臭水体监测布点;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及收集处理、市政道路清扫保洁、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产生及收集处理的调查与监测。会同林业、环保、旅游等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内的布点和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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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设计 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中有关废水、废物转运处置等要素监测体系的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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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本系统监测网络和监测工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2017年9月20日前制定本部门监测网络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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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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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提供气象观测资料与分析报告,配合市环保局开展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常态化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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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设计 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中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的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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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本系统监测网络和监测工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2017年9月20日前制定本部门监测网络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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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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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开展医疗机构辐射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 会同环保、气象等部门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预警预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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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设计 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中饮用水水质和医疗结构辐射源等要素监测体系的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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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本系统监测网络和监测工作现状调查,梳理现有监测点位、指标、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情况,2017年9月20日前制定本部门监测网络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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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 运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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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 市环保局 、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建立声环境监测网络,绘制噪声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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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设计 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中噪声环境数据监测体系的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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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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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经费保障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发展需求相适应。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经费、工作经费、建成后的运行和维护费用等分级负担,市本级只承担本级建设项目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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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平台建设资金。鼓励讨论研究有利于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的市场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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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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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市环保局开展城市区域噪声监测 ;配合市城管局实施易撒漏物资运输车辆扬尘的布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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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设计 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报送 本系统 监测、分析数据。牵头指导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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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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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易撒漏物资运输车辆扬尘的布点监测; 配合市环保局开展城市区域 噪声 和生活 噪声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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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设计 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中噪声环境数据监测体系、运输车扬尘、大型餐饮油烟等要素监测体系的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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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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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生态环境网络建设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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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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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计量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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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设计 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中设备监测体系等内容的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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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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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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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指导 全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数据统计系统的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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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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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指导市住建局负责景区布点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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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 建设需要提供指导和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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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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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强化环境监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积极借鉴其他市先进经验和技术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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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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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市环保局做好园区市控以下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和生态环境质量相关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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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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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方案要求配套落实相关工作,形成相关方案和规划,报市环保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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