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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3-4439095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办函〔2018〕9号
  • 成文日期: 2018-01-23
  • 发布日期: 2018-01-25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第一批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1-2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全面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川办发〔2016〕108号)要求,我市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了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形成了《第一批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印发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旅发委、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市残联、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等27个市直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

二、上述27个市直部门要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本部门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清单,不得擅自调整,并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将上述27个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在遂宁市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行政权力清单公布后,市直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部门机构职能职责变化情况,按《四川省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规定,及时调整公布、持续优化完善本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

附件:1.第一批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汇总表
       2.第一批市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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