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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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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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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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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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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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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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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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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出台文件后 2 个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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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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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市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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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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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6 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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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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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市、县、园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将城市环卫作业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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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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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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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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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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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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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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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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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开展排查、评估和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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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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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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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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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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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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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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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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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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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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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8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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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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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过度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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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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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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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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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净菜上市,减少餐厨垃圾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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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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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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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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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宾馆和餐饮等服务行业、特别是星际宾馆,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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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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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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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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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利用基地建设,推动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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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供销社,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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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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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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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道路清洁保洁人机比例,扩大机械化清扫作业的覆盖面,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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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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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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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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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城市垃圾清运设备设施,提高垃圾清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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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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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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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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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贸集市、棚户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城市薄弱区域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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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整治办、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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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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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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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机场、车站、码头、港口、医院、商场、广场、影剧院、风景区和 A 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加油加气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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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整治办、市交运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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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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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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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餐饮、食品加工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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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整治办、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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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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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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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铁路公路沿线及河湖沿岸环境卫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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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整治办、市交运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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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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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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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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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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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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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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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城市道路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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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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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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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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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监管渣土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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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队,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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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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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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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渣土处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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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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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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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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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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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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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3 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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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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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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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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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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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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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环卫保洁职能,实现综合保洁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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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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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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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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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培育大型骨干环卫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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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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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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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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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卫行业管理队伍和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环卫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加强环卫职工劳动保护,完善环卫职工权益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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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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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 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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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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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以奖代补 ” 等形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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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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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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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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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地清洁城市环境活动的部门工作实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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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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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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