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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3-4438427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办函〔2017〕58号
  • 成文日期: 2017-03-10
  • 发布日期: 2017-03-17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17年市直部门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3-1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办函〔2017〕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2017年市直部门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

2017年市直部门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富民强市“七大提升行动”,切实治理“中梗阻”现象,打造一流发展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要以规范、制约、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中梗阻”现象,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到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公开行政、廉洁行政,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二、监察对象

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等18个市直部门中层重要岗位及负责人(详见附件1)。

三、监察内容

依法行政方面,是否依法办事、公平公正,是否存在执法不公、不文明执法、违规执法等问题;高效行政方面,是否热情办事、快捷高效,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中梗阻”等问题;公开行政方面,是否公开办事、阳光操作,是否存在政策不透明、程序不规范、暗箱操作等问题;廉洁行政方面,是否干净办事、廉洁执法,是否存在公权私用、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

由市监察局、市效能办负责组织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岗位负责人座谈,明确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遂宁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开辟专栏滚动宣传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活动的目的、意义和重要岗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职能职责、服务承诺,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公众参与监督。

(二)活动开展阶段(2017年3月至12月)

市直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重要岗位全体人员开展自查,着重从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执行能力、高效廉洁等方面找问题、查原因,研究整改方案,制定长效机制,优化服务水平。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正风肃纪、典型引领。自查报告于2017年3月24日前书面报市效能办。

市监察局、市效能办负责组织市效能监察专员和新闻媒体,每月不定期开展动态监督,每季度集中开展1次以上明察暗访,深入了解监察对象开展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导整改,对严重的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公开曝光,严肃问责,并作为年度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1月)

监察对象所在单位要认真总结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17年12月20日前书面报送市效能办。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对重要岗位及负责人进行公开量化评价,评价结果以文件形式公开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日常工作。各重要岗位负责人要实时建立涉及企业和群众的服务台账(详见附件2),填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要及时跟踪办好企业和群众的每一件实事,不得敷衍塞责;要认真做好12345热线反馈的群众意见,不得有悖党的群众路线要求。

(二)做好督查督办。市监察局、市效能办要认真督查各级各部门效能监察活动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逗硬问责。市直部门重要岗位每月工作台账(纸质和电子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次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前书面报市效能办(环岛商务中心9号楼9211室,电话:6807202,邮箱:snsxnb@163.com)。市效能办要及时组织效能监察专员对各岗位报送的服务台账和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的情况开展满意度抽访调查,及时公布结果。

(三)做好科学评价。一是电话抽访评价(100分)。每月电话抽访服务对象,月均得分按50%进入总分。二是动态监督评价(100分)。每季度邀请市效能监察专员和新闻媒体根据平常动态监察情况作出评价,季均得分按20%进入总分。三是公众集中评价(100分)。年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各界代表现场评价,得分按30%进入总分。四是综合工作评价(倒扣分)。对未按要求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的,每次根据具体情况在总分中扣0.5—1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扣2—5分。

(四)做好考核运用。对评议排名前8位的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通报表扬;对评议排名最后2位,且满意率低于90%的岗位通报批评,扣减所在单位效能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分值0.5分,并纳入次年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对不满意率超过15%的重要岗位负责人,由所在单位予以诫勉谈话,并调离原岗位,扣减所在单位效能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分值0.5分;对不满意率超过30%的重要岗位负责人按程序免职处理,并扣减所在单位效能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分值1分。

各县(区)政府要根据辖区实际参照本方案开展效能监察活动,活动方案于2017年3月24日前书面报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备案。

附件:1.2017年重要岗位效能监察一览表

2.遂宁市重要岗位工作台账(样表)

附件1

2017年重要岗位效能监察一览表

序号

重要岗位名称

责任效能监察专员组

1

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

市效能监察专员

第一组

组长:罗瑞洪

联系电话13550794059

2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3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

4

市人社局失业与医疗保险科

5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6

市卫计委医政药政科  

 

指导和监督安居区、遂宁经开区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

7

市国土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市效能监察专员

第二组

组长:彭毅

联系电话13092839168

8

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

9

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科

10

市水务局农建科

11

市住建局市政处

12

市粮食局行政执法科

 

指导和监督船山区、大英县、市河东新区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

13

市文广新局市场管理科

市效能监察专员

第三组

组长:王翰国

联系电话13508217266

14

市交运局路政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

15

市食药监局饮食服务监督科

16

市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17

市质监局质监科

18

市国税局直属分局

 

指导和监督射洪县、蓬溪县开展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工作

 


附件2

遂宁市重要岗位工作台账(样表)

 

填报单位:              (签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办理情况

及办结时间

服务对象姓名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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