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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来源:四川应急 发布时间:2026-03-10 10: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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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关于在全省推行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报告奖励工作的通知》印发实施以来,四川大力推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员工善于发现、敢于报告事故隐患,大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发挥好正面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现公布4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6年1月28日,自贡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木工作业人员赵某,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到现场一处配电箱地线脱落,存在漏电触电危险。赵某立即拍照上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核查后,迅速安排电工完成线路修复。依照项目部隐患报告奖励办法,赵某所在班组获得100元奖励。

    案例二

    2026年1月22日,广元市旺苍县水务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员工张某通过“广元安全隐患随手拍”企业版,向公司报告万家污水处理站高压电杆断裂。公司接报后及时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处理,有效避免了事故发生。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分别奖励报告人700元、治理人300元。广元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广元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一患三奖”要求,根据《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四条,第二项,特高压架空线路杆塔基础出现较大沉陷、严重开裂或显著上拨,塔身出现严重弯曲变形,导地线出现严重损伤、端股和腐蚀。判定该隐患属于重大隐患,追加奖励旺苍县水务发展建设有限公司1000元。

    案例三

    2026年1月8日,自贡市某建工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防水作业人员罗某在巡查中发现,项目施工现场北侧临边防护栏存在局部缺失,可能引发高空坠落风险。罗某通过手机拍照并报送至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迅速核实并组织人员加固护栏,及时消除隐患。根据项目部相关奖励规定,罗某所在班组获得200元经济奖励。

    案例四

    2026年1月4日,德阳绵竹市某企业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公司消防水池外消火栓周围绿化土中渗出大量清水,随即立即将该情况反映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经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查看确认为埋地消防水管道破裂,若未及时发现,将导致公司消火栓内水压降低,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通知消防维保单位立即整改,并根据公司《安全隐患风险举报制度》规定,给予该同志100元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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