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办函〔202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高我市抗御火灾综合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根据国家、省消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全市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381起,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较大。其中,电气引发火灾203起、占总数的53.3%,电气仍旧是我市火灾起数及造成伤亡数最多的火灾隐患源。
当前,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社会生产生活加快恢复,火灾风险也随之逐步加剧。部分企业(单位)抢工期、抓进度,生产设备超负荷运转,商品物资超量储存,返岗复工人员思想波动等,都是导致火灾发生的重要原因。"3·4"蓬溪华顺海天化纤厂火灾就是典型事故。各级各部门务必时刻敲响消防安全警钟,充分认清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识别火灾风险点,找准消防安全工作短板和不足,研究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二、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所在辖区行业消防工作健康发展。消防救援机构要落实消防安全综合协调责任,建立健全协同运作机制,履行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制订完善有关单位消防工作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顺利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供水、通信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消防供水、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对涉及消防安全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公示消防安全规定、上门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开展消防风险评估等措施,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社会单位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三、全面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实际,对重点领域继续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治理行动。教育体育部门要在当前复课之际将消防安全纳入教学内容,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民政部门要指导福利机构(场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民族宗教和文物部门要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文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定三禁"要求。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要督促已经恢复营业的景区、星级饭店、文化场所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对歇业的公共娱乐场所要加强值守提醒。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点等场所严格把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涉疫场所不发生火灾事故。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单位)要督促生产、销售医疗防护用品的生产企业、商场市场、仓储物流单位强化自主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同时,继续加大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力度,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警等部门要继续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小区消防车道被占用问题的自查整改,全面完成消防车道划线工作。要充分调动街道、社区、村(居)委会、治安联防队等方面力量,在市政道路公共地段集中划线管理和设置警示标识,曝光和处理违法乱停现象。要重点围绕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重生产、轻安全"问题,全面排查火灾隐患突出的场所和区域,集中整治消除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全力提高消防工作保障水平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大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装备更新升级、业务开支、人员经费和专项经费的投入。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合理调整规划并加快建设城市消防站,推动市政消火栓与城市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五、全面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户外大屏、站台广告等媒介,运用网络直播、云课堂、在线答题等载体,针对复工复产企业、涉疫场所、学校、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单位(场所),普及火灾预防、应急处置和自救逃生常识。要注重提升末端火灾防控能力,广泛发动志愿者、基层网格员开展消防宣传服务上门活动,重点关注"老、幼、病、残、弱"等特殊群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消防宣传内容,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遂宁军分区。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