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
投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遂宁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12日
遂宁市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5〕44号)精神,为推动全市各类创新主体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打造成渝中线科创大走廊重要联结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到2027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达18亿元,研发投入强度0.84%以上,全市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力争到203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达26亿元,研发投入强度0.96%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推动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积极参与遂宁128实验室建设,牵头或参与建设国家、省重点实验室。推动五大主导产业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平台全覆盖。扎实开展“卡脖子”技术“揭榜挂帅”项目三年攻关工程,支持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各辖区根植主导产业构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工业企业“智改数转”,推动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3%以上,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1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到30%。〔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单独列出,下同〕
(二)推动服务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科技服务业企业“苗圃计划”,大力发展研究开发、中试熟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重点科技服务业;积极招引国内外头部科技服务业企业在遂设立区域总部或功能性总部。鼓励企业剥离科技研发、检验检测、工程设计、技术推广等服务业务,建立科研机构。加快培育专业技术经纪人队伍,支持技术经纪(经理)人开展技术转移活动。引导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加强工业软件等重点领域研发和技术升级,打造一批定制服务提供商和整体方案解决商。加大新技术新场景培育应用力度,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与商业价值的优质场景。到2027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9%以上,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合作局)
(三)推动高校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在遂高校围绕“5+1+N”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求,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提升科研水平。支持在遂高校积极参与遂宁市“高校·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支持计划”,与企业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实验室、中试平台、实训基地等,提升争取外部科研项目和经费能力。支持在遂高校统筹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鼓励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到2027年,全市高校研发投入年均增长8.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情况作为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研发能力评价重要因素及薪酬分配、职称评聘等重要参考。推动市中心医院等三甲医院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建设研究型医院和病房,引进高水平专科团队。支持市中心医院建设炎症性疾病免疫微环境转化研究实验室、市中医院建设中医人工智能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鼓励非三甲医院与三甲医院开展深入合作,增强科研和诊疗能力。探索建立医企联合攻关机制,推进创新医药、器械产业化落地和规模化应用。鼓励社会捐赠资金依法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到2027年,全市三甲医院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五)推动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将研发投入纳入国有企业年度预算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参与遂宁128实验室建设,支持搭建中试平台、检验检测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基金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建立国有企业创新投入容错试错免责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机制。到2027年,地方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逐年提高,其中市属国有企业较2025年增长3倍以上。(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推动建筑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建筑业企业围绕智能建造、绿色建筑、新型建材等领域开展科研活动。支持建筑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平台。鼓励建筑业企业加快技术积累,推动成果转化,将新技术、新工艺转化为建筑技术标准,支持企业申报省级工法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增强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到2027年,高等级资质建筑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持续稳定增长,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3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
(七)推动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与大院大所对接合作,争取在遂建立分支机构或研发基地。鼓励科研院所联合高校和重点企业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共同开展研发活动。支持科研院所聚焦行业共性技术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管理与评价机制。到2027年,全市科研院所、其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3%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完善政策举措
(一)优化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方式。以逆向创新思维实施关键核心技术项目联合攻关,加快形成一批增量现实生产力。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改革,持续提高企业牵头或参与项目支持比例。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生成方式,将研发投入情况作为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前置条件;由企业牵头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企业自筹资金投入比重不低于66%。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征集、稳定性和竞争性支持、计划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等差异化方式,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
(二)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优化完善市级科技创新政策,充分发挥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发展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作用,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等关键环节。积极争取更多的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等上级资金,支持企业开展重大项目前瞻预研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优化国有创新投资基金考核机制,政府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投资损失容忍率最高60%,对于投资种子期企业或未来产业的基金可进一步提高到80%,单个企业(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鼓励市县设立创投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引导民间资本及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纳入“天府科创贷”等政策性贷款产品支持范围。引导本地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人才贷”等产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为科技型企业增信。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遂宁市分行,市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支撑。以大数据思维构建“专利通”平台,有效服务“企业找成果、成果找市场”,推进专利获权、用权、维权全面提速。鼓励企业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纳入全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提供检验检测、实验分析、中试熟化等服务,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享受省市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对使用省科技创新券购买科技服务的科技型企业,按其实际使用额度享受省级资金补贴,市级财政给予联动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加大科技招商政策支持力度。围绕“5+1+N”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引进企业研发中心和区域研发中心,鼓励新招引企业将研发中心放在本地,对新建或新引进的研发中心,以科技计划项目的方式给予支持。鼓励各辖区通过项目招引、大赛招引等模式,重点招引有一定研发规模的硬科技企业、顶尖团队项目,市级给予联动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合作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推动普惠性激励政策直达快享。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对产品新列入国家、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企业按政策给予奖励。持续优化政府奖励政策兑现流程,落实“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推进国有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科技自立自强中担纲主力,对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企业年度新增研发费用视同2倍利润加回,对实施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研发费用视同4倍利润加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统计局)
四、健全推进机制
(一)建立研发投入统筹机制。市科技局牵头,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和各辖区组建专门力量,建立协同联动、定期调度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科技创新投入”工作机制,各部门指导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各辖区落实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属地管理责任,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
(二)建立重点单位服务机制。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开展全面摸排统计,建立研发投入重点单位工作台账,对无研发投入的企事业单位要联合辖区建立“一对一”服务机制,开展“一企一案一员一策一账”服务活动,为企业定制研发投入提升方案、配备企业秘书、推送政策清单、指导建立研发投入专账。定期开展科技统计人员专项培训,指导企业规范实施研发项目、建立研发平台、归集研发费用等工作,提高研发投入统计数据质量,做到真实准确。做好新增符合条件的单位纳统工作,做到应纳尽纳、应统尽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税务局)
(三)完善研发投入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覆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的研发投入全口径统计监测体系,每年对科技创新投入情况进行形势分析。压实各级各部门研发投入主体责任,将研发投入强度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指数测算指标,分区域开展综合评价,并强化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附件:1.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研发投入预期目标测算表
2.市直有关部门研发投入预期目标测算表
附件1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研发投入
预期目标测算表
单位:亿元
单位 | 2024年实际值 | 2027年预期值 | 2030年预期值 |
全市 | 13.83 | 18 | 26 |
船山区 | 1.16 | 1.53 | 2.33 |
安居区 | 1.02 | 1.35 | 2.05 |
射洪市 | 5.42 | 6.92 | 9.99 |
蓬溪县 | 1.52 | 1.98 | 2.93 |
大英县 | 0.7 | 0.91 | 1.34 |
遂宁经开区 | 3.71 | 4.73 | 6.82 |
市河东新区 | 0.3 | 0.38 | 0.57 |
备注:1.全市研发投入预期值根据研发投入强度2027年达到0.84%、2030年达到0.96%测算;
2.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研发投入预期值根据2020—2024年各辖区增速及全市占比测算;
3.2024年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
的情况。
附件2
市直有关部门研发投入预期目标测算表
单位:亿元
研发活动类别 | 牵头单位 | 2024年 实际值 | 2027年 预期值 | 2030年 预期值 |
全市 | 13.83 | 18 | 26 |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 11.72 | 15.25 | 22.1 |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 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0.51 | 0.66 | 1 |
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 | 0 | 0.18 | 0.3 |
高等学校 |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在遂高校 | 0.05 | 0.06 | 0.1 |
科研院所、其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 | 市科技局 | 0.01 | 0.02 | 0.03 |
医疗卫生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 | 0.82 | 1.06 | 1.54 |
备注:1.全市研发投入预期值根据研发投入强度2027年达到0.84%、2030年达到0.96%测算;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及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根据2020—2024年增速、“十五五”期间企业占比提升至90%左右测算;
3.分项数据中不含规模以下企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