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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3-4845355
  • 公文种类:批复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函〔2019〕30号
  • 成文日期: 2019-03-05
  • 发布日期: 2019-05-28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白安河石洞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函〔2019〕30号

安居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取消白安河石洞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遂安府〔201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白安河石洞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源管理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拆除白安河石洞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取水设施,加强麻子滩水库水源地环境保护,对破坏、污染水源地的行为要及时制止,确保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此复。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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