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质效,规范公共服务事项运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18〕27号)要求,我市清理形成了《遂宁市市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18年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目录(2018年版)》对市本级公共服务的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服务对象等要素进行了统一规范。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以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部门(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列入《目录(2018年版)》的公共服务事项必须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实施部门(单位)要按照“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的原则,最大限度优化网上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的无缝对接。
三、建立健全动态调整管理机制
立足用好“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市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管理机制。《目录(2018年版)》中的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取消、变更、新增的,市直相关部门要及时汇总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王琨;联系电话:2311651;邮箱:823210731@qq.com),由市政府办公室适时调整完善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遂宁市市直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