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直园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培训管理的通知》(遂污普〔2018〕11号)要求,做好我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普查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污染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预定2018年9月13-15日。
二、培训地点
暂定射洪县富螺湾酒店(遂宁市射洪县广兴镇白衣庵村)。
三、培训内容
(一)深入解读《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全面系统介绍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五类源报表制度与技术规定,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解读报表选择和数据填报流程,明确数据填报要求和数据审核,以及入户调查方法,为普查入户调查提供具体技术指导;
(二)培训结业考试。
四、培训对象
向社会公开告知已参与或有意愿参与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预报名人数,具体确定各单位参训人数)。
五、其他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园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第三方服务机构市级培训的预报名工作,做好通知和动员,并于9月10日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市污普办;
(二)本次培训由遂宁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免收培训费,各参会人员住宿费、交通费和生活费均由所在单位报销。
联系人:蒋红斌 电话:13550775502 QQ:648043573
附件:1. 关于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及培训管理的通知
2.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回执表
遂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