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云出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吴新春为遂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并依法审议了《遂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组织召开常委会分组会议、主任会议,就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进行审议,重点审议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与上位法是否抵触等事项。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草案,待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遂宁市2020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政府关于遂宁市2020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9年市级决算。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成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孝富、施瑞昶、付勇,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向福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相洪,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1名省人大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2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