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府办函〔202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大力推动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2020年工作方案》(川办发〔2020〕22号文)、《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四川省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0〕12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遂宁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联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全力以赴抓项目、抓投资,确保补短板重大项目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落实各方责任。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自觉接受监督。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认真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要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各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能监管责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指导、服务和督导。
三、加快项目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要勠力同心,千方百计推动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20年全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清单中未开工项目全部实现开工建设。已经开工项目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投产达效。同时,要紧盯中省政策支持投向,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四、加大考核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2020年遂宁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督查力度,确保项目稳妥推进。2020年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将按照《遂宁市项目和投资工作考核办法》规定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附件:1.2020年遂宁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分领域情况表
2.2020年遂宁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分区域情况表
3.2020年遂宁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重大项目清单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