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22年第33号》,涉及我市蓬溪县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已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的基本情况
2022年第四季度,承检机构在执行 抽检监测(转移地方) 2022年总局专项计划时,在蓬溪君利来百货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的香蕉(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2022-10-05)。
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经蓬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蓬溪局)现场检查,在蓬溪君利来百货有限公司经营场所未发现抽检批次香蕉(生产日期:2022-10-05),批次香蕉(生产日期:2022-10-05)已全部销售完。
(二)行政处罚情况
2022年11月18日,蓬溪局针对蓬溪君利来百货有限公司经营销售不合格香蕉案进行立案查处。
当事人经营抽检噻虫胺项目不合格香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蓬溪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于2022年12月15日作出了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56.80元;
3.处罚款:3000.00元;
以上罚没共计:3056.80元。
(三)排查整改复查
经排查,该公司于2022年10月5日从遂宁市君利来百货有限公司购进,该公司负责人口述不会再经营香蕉,现场也未发现有香蕉进行销售。我局已责令该店进行改正,禁止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