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为持续深入服务“引客入遂”工作,发布提醒告诫,维护春节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发布了《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二是开展行政约谈,加强业务指导。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城区旅游景点、酒店宾馆、文旅活动主办方等相关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在春节期间落实价格行为主体责任、价格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涨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开展服务项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签订了规范价格行为的《承诺书》,承诺绝不哄抬价格、价格欺诈、散布虚假涨价信息诱导消费者等。共计发放提醒告诫函120余份,签订承诺书23份。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执法。市局安排部署各辖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市、县区、基层监管所“三级联动”开展“下沉式”监管模式,实现对全市所有区旅游景点、酒店宾馆价格行为所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重点打击不明码标价、不执行对未成年人减免、价格欺诈、不履行价格承诺、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1人次,旅游景点26家次,酒店宾馆56家次,游乐场3家次,纠正价格不规范行为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