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6-00042
  • 公文种类:批复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函〔2026〕15号
  • 成文日期: 2026-01-20
  • 发布日期: 2026-01-20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安居区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01-20 17: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函〔202615

 

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遂宁市安居区2025年第1批次

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安居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遂宁市安居区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遂安府〔202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呈报的农用地转用请示和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遂宁市安居区横山镇观音堂村2组,安居镇万合村3组,白马镇毗庐寺村3组、青峰村5组,常理镇酒店垭村4组,东禅镇黄茅沟村4组,西眉镇新宁村1组、双山村5组、福果村7组、天台村8组共计0.5966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5564公顷、其他农用地0.040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用于遂宁市安居区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

三、你区要严格履行转用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兑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保证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补偿安置未落实前,不得强行使用被转用土地。

四、你区应按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严格按土地用途、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供地手续。

五、本批文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实施的自动失效。

此复。

 

附件:遂宁市安居区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26120


附件

遂宁市安居区2025年第1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单位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安居

横山

观音堂

2

0.0386

0.0386

0.0386







安居

万合

3

0.0406

0.0406

0.0406







白马

毗庐寺

3

0.0215

0.0215

0.0215







青峰

5

0.0647

0.0647

0.0647







常理

酒店垭

4

0.0378

0.0378

0.0378







东禅

黄茅沟

4

0.1483

0.1483

0.1081




0.0402



西眉

新宁

1

0.0500

0.0500

0.0500







双山

5

0.0428

0.0428

0.0428







福果

7

0.0677

0.0677

0.0677







天台

8

0.0846

0.0846

0.0846







集体土地小计

0.5966

0.5966

0.5564




0.0402



国有土地小计










合计

0.5966

0.5966

0.5564




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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