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市城区机关作息时间予以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作息时间
上午08:30—12:00;14:00—17:30。
二、调整作息时间的单位范围
(一)驻遂宁主城区的市本级(含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党政群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学校)。
(二)船山区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不含医院、学校)。
(三)国家和省驻遂单位参照执行,国家和省驻遂单位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四)安居区、射洪县、蓬溪县、大英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三、执行时间
2019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