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4〕61号),市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杨 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安强 遂宁军分区参谋长
白争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和平 市民政局局长
何亚勇 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 邓燕云 市重点办主任
杨 余 市经信委总经济师
叶 扬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勇 市民宗局副局长
银 宏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谢耀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裴 军 市国土局党委副书记
陈祯友 市住建局副局长
余礼军 市交运局副局长
谢 起 市水务局副局长
易鹏飞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夏和平 市文广局副局长
邹春光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陶如光 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玉毅 市统计局副局长
代 萍 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前明 市地志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何亚勇同志兼任。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