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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3-4437694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办函〔2014〕126号
  • 成文日期: 2014-07-11
  • 发布日期: 2014-07-11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遂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7-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做好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14〕61号),市政府决定成立遂宁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 杨 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安强 遂宁军分区参谋长

  白争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和平  市民政局局长

  何亚勇  市民政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 邓燕云 市重点办主任

  杨 余   市经信委总经济师

  叶 扬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勇   市民宗局副局长

  银 宏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谢耀国  市财政局副局长

  裴 军   市国土局党委副书记

  陈祯友  市住建局副局长

  余礼军  市交运局副局长

  谢 起   市水务局副局长

  易鹏飞  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夏和平  市文广局副局长

  邹春光  市卫生局副局长

  陶如光  市工商局副局长

  何玉毅  市统计局副局长

  代 萍   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前明  市地志办副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何亚勇同志兼任。全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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