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遂宁市地方志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地方志办 发布时间:2024-01-29 14:4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市地方志办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群众对地方志工作知晓度。全年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1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68条,财务预决算信息2条,地情动态信息85条。此外,转载中央、省委、市委等重要信息5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上网信息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没审核的信息一律不上网,确保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运行,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2023年,我办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发布更新,通过前置审核把关的形式保证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保持一致;做好门户网站栏目内容维护和更新,做好人员和账号管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地方志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重要工作范畴,明确相关科室工作和责任,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和保密责任,加强监管力度,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的质量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反映地方志工作特色等方面的信息深度不够。二是有的公开内容较长时间不更新,缺乏动态内容,影响了公开的时效性。

(二)改进措施:一组织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形成人人参与、积极报送的工作局面是深入挖掘地方史料及各类地情书籍,及时公布党政机关、外来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问责机制。明确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内容和任务,按照“谁生成、谁公开、谁负责”的信息公开发布和维护原则,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地志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