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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03 11:33 浏览次数: 字体: [ 大 中 小 ] 打印
  • 有 效 性: 有效
  • 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市、大英县财政局:

       根据预算安排,现下达你地2025年市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如数(详见附件),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含老旧小区房屋公共区域修缮)、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住房保障等领域。该资金列功能分类科目“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收入”;列经济分类科目“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你地按照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强化资金监管,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

       附件:2025年市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方案(总表不下发)


     遂宁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日       


    附件

    2025年市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单位

    分配金额

    备注

    船山区

    835.41


    安居区

    927.68


    射洪市

    2139.06


    蓬溪县

    824.27


    大英县

    673.58


    合计

    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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