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自2025年12月29日起,对市本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使用、《遂宁市数据大会战暨“城市大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专项审计调查组由遂宁市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钟文,成员:于春雷、李佳伦(廉政监督员)、谢建松。
遂宁市审计局
2025年12月24日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信、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牟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