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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3-10212659
  • 公文种类:批复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函〔2019〕113号
  • 成文日期: 2019-10-31
  • 发布日期: 2019-11-06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蓬溪县槐花镇哨楼村等19个村退出贫困村序列的批复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1-06 10:5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遂府函〔2019〕113号

蓬溪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2019年拟退出贫困村的请示》(蓬府〔2019132号)收悉。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贫困退出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1941号)规定,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工作组,对你县2019年拟退出的19个贫困村开展复核验收,均达到贫困村退出相关指标,符合贫困村退出标准,并在贫困村所属镇(乡)公示5天且无异议。经市政府七届5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同意你县槐花镇哨楼村,板桥乡平安村、紫福村,新胜乡镜子岩村,赤城镇下店子村、长兴村,高坪镇南溪村、果园村,群利镇九龙坡村、洪龙村,罗戈乡狮子坪村,新星乡金台山村,文井镇印盒山村、映井场村,农兴乡朝阳村,蓬南镇老拱桥村,黄泥乡依姑村,三凤镇立庄村、跃进桥村(为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录入贫困村名单保持一致,按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前的名单予以批复)退出贫困村序列。请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告。

此复。

 

 

 

遂宁市人民政府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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