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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008490032/2023-4439420
  • 公文种类:通报
  • 发布机构: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遂府办函〔2018〕49号
  • 成文日期: 2018-04-09
  • 发布日期: 2018-07-23
  • 有 效 性: 有效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质量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2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的实施意见》(遂府发〔2014〕3号)和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关于印发<遂宁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督〔2017〕—22)精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全市2017年度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各县(区)政府、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坚持“绿色遂宁 质量引领”总体思路,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全市质量工作水平和发展活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3.7%,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99.7%,食品药品总体合格率达98.3%,达到预期目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覆盖率、重大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重点交通工程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100%,公路工程建设总体合格率100%,新建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较2016年同期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2.7%。涪江干流断面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12345政府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位列全国“城市总体排行榜”第2位、四川省第1位。

二、考核结果

按照《遂宁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90分及以上、80—90分、80分以下3个等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县(区)、市直园区

1.90分及以上:遂宁开发区管委会、船山区政府、河东新区管委会、大英县政府、安居区政府。

2.80—90分(不含):射洪县政府、蓬溪县政府。

(二)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承担质量目标的部门(90分及以上):市水务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旅发委、市卫计委、市农业局、遂宁检验检疫办、市科知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交运局、市食药监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2.协同保障部门(90分及以上):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中心、遂宁银监分局、市国土局、市国资委、市国税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文广新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遂宁海关。

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遂宁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不断提升全市质量工作水平,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绿色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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